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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河间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河北初中升学网 时间:2025-07-25 10:21:54 阅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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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河间市发布了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最新通知,旨在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能公平、顺利地入学。本年度招生政策强调了简化报名手续、优化招生流程,并加强了对特殊群体子女教育权益的保障。

沧州河间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

为严格规范入学秩序,确保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完成,按照《河间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实施方案》和《河间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并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原则及要求

市教体局严格落实《河间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实施方案》要求,在“应容尽容”的原则下,依据划定的招生片区,实行免试、就近入学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,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事宜。

1.各公办学校必须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,严禁预留学位招收关系生,严禁超出招收范围私挖乱招。

2.家长为适龄儿童报名时,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
3.学校对报名的适龄儿童、少年进行入户调查,资格审查以调查结果为准。一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(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)。学校做好查重工作。

注: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分别采取随班就读、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。

二、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

(一)招生对象:新升一年级学生(年满6周岁,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)和七年级学生。

(二)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学区中心学校统筹,在本乡镇辖区内相应学校进行线下报名。符合在城区市直小学、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,实行线上服务平台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。

三、市直小学、初中报名时间及入学资格

(一)线上平台报名

1.报名时间:城区市直幼升小(含2-6年级插班生)、小升初(含8-9年级插班生)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-8月6日。

2.报名方法:依据后面附件中报名流程,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,按报名系统的内容要求进行报名。

3.报名结果可在报名三天后,登录进行查询。

(二)线下报名

1.报名时间:城区市直幼升小(含2-6年级插班生)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-12日;城区市直小升初(含8-9年级插班生)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—15日。

每天上午8:30--11:30; 下午14:30--17:30。

2.报名地点:河间市第六实验小学教学楼。

(三)入学所需资格(共有四种类别,只能选其中一种类别)

第一类:城区户籍(按户主页地址划定学校)

全家城区户籍的户口本(户主页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),户口迁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以前。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(其他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)。

第二类:城区购房(按房屋坐落位置划定学校)

购买的住房须为2025年5月底前交房的,同时提供2025年6月1日以前缴纳的水、电、气缴费凭单(手机缴费证明也可)或物业费凭单作为达到入住条件的参考;还要提供户口页、产权证明(不动产证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发票),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(其他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),学生的父母不同户的,需提交结婚证。具体为:

(1)父母(法定监护人)的房产证,需提供户口本(户主页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)和房产证。

(2)父母(法定监护人)的房产证,孩子与父母不同户,需提供户口页(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)、医学出生证明(非一年级也需提供)和房产证。

(3)如父母(法定监护人)无法提供房产证,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,除提交户口页及达到入住条件证明外,还要按不同情况提供入学资格材料:

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:提供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联系电话、抵押单位盖章、抵押贷款协议书。

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: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(封面及1—6页,与后面买、卖人签字盖章页)、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(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)。

③自有宅基建房的:提供宅基证。

④单位集资房的:提供单位产权证明、购房票据。

⑤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: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、入住证明原件、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(2025年1月1日前)。

⑥学生父母与祖(外祖)父母长期同户的(同一户主)、户口本户主和房主均为其祖(外祖)父母:提供其祖(外祖)父母房产证和全家户口本。

⑦学生与父母不同户,但与祖(外祖)父母同户,户口本户主、房主均是祖(外祖)父母:提供父(母)系独生子女证明,其祖(外祖)父母房产证和户口本。

⑧政策性拆迁安置的: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、房屋租赁合同、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。

第三类: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

全家户口本(户主页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),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(其他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)。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(2025年7月1日前签发的,不含居住登记凭证)。以居住证住址划定学校。

第四类:经商人员随迁子女(按门店地址划定学校)

(1)全家户口本(户主页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),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(其他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)。

(2)提供2025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实体店营业执照(租用的门店必须是商用房;法人须为学生父母,如变更法人、经营范围等项目的,变更日期也需要在2025年1月1日前)和实体店门店牌匾和内部照片各一张。

(3)营业执照经营地点必须是在城区范围内的。

注:线上平台报名需按各类别的要求提供入学资格材料的照片(上传的照片要清晰);线下报名时需提供入学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件只作为核查招生资格用,只复印主要条件)。

(四)城区市直小学、初中招生范围及说明

1.城区市直小学

①第一实验小学:城垣中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沿新华大街向北至胜利路,向西至育才街,向南至城垣中路,向西至武垣北街,向南至瀛海中路,向东至团结南大街,向北至曙光路,向西至东垣北街,向南至城垣中路,向西至新华大街划定的范围。

②第二实验小学:曙光西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沿曙光路向西至瀛西街,向南至瀛南路,向东至京开大街,向北至南垣中路,向东至武垣南街,向北至瀛州中路,再向西至京开大街,向北至曙光路划定的范围。

另包括果子洼回族乡的堤口村、刘庄村、戈庄村原住户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。

③曙光小学:瀛州中路与武垣街交叉口沿武垣街向北至城垣中路,向东至育才街,向北至胜利路,向西至瀛西北街,向南至曙光西路,向东至京开大街,向南至瀛州西路,向东至武垣北街划定的范围。

④第四实验小学:新华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沿新华大街向北至诗经中路,向西至瀛西北街,向南至胜利西路,向东至新华北大街划定的范围。

另包括瀛州路街道段里、城上、于场、贾庄、周庄、山张庄及城垣西路街道戈楼、韩楼等八个社区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,及手拉手符合入学条件的(符合条件的按经商类报名)。

⑤新华小学:新华小学片区是团结大街以东、曙光路以南(不含三部南区)、燕赵大街以西、南环以北(仅限城区范围)划定的范围。

⑥第六实验小学:团结大街与瀛南路交叉口沿团结大街向北至瀛海中路,向西至武垣南街,向南至南垣中路,向西至京开大街,向南至瀛南中路,向东至团结南大街划定的范围。

⑦华油十三处小学:城垣中路与东垣北街交叉口沿东垣北街向北至曙光中路,向东至团结大街,向北至诗经中路,向西至新华北大街,向南至城垣中路,向东至东垣北街划定的范围。

⑧华油四中:团结大街以东、曙光路以北、诗经路以南、燕赵大街以西划定的范围。另包括三部南区。

2.城区市直初中:

①第二中学:城垣西路与武垣街交叉口沿武垣街北行至曙光中路,向西至新华北大街,向北至胜利中路,向东至东垣北街,向北至诗经中路,向西至瀛西北街,向南至城垣西路,向东至武垣北街划定的范围。

另外:还包括果子洼小学六年级毕业生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。在市第四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的瀛州路街道城上、于场、贾庄、周庄、山张庄、戈楼及城垣西路街道段里、韩楼等八个社区户口的学生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。八个社区的学生如有意愿到河间市瀛州初级中学就读的,8月4日至6日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。

②河间市第六中学:团结大街与瀛海中路交叉口沿瀛海中路向西至东垣南街,向至曙光中路,向西至武垣北街,向南至城垣中路,向西至京开大街,向南至瀛南中路,向东至团结大街,向北至瀛海中路划定的范围。还包括瀛州东路以南、团结大街以东、燕赵大街以西、老沧保路以北区域内城区的住户。

③河间市第八中学:

团结大街以东,诗经路以南,燕赵大街以西,瀛州东路以北划定的范围。

还包括野场、韩场、解家洼三个社区原住户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。

④河间市第九中学:

京开大街以西、城垣路以南、瀛西路以东、瀛南路以北划定的范围,及瀛海中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沿团结大街向北至诗经中路,向西至东垣北街,向南至胜利中路,向西至新华北大街,向南至曙光中路,向东至东垣北街,向南至瀛海中路,向东至团结北大街划定的范围。

另外:城垣西路街道南八里铺村原住户、果子洼回族乡大渔庄小学和北务尔头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(符合条件的按户籍类报名)。

3.后附城区市直小学、初中招生区域图;各市直学校招生范围以招生区域图为准。

注:在学生就读期间,如户口迁移、居住证过期、房屋产权过户、营业执照报停、注销或法人变更等情况,且不能提供其他入学资格条件的,无论就读几年级,须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读。

(五)市直小学、市直初中招生联系电话

市第一实验小学 3272935

市第二实验小学 3272755 3272756

市曙光小学 3273906

市第四实验小学 3761210

市新华小学 3768286 3768293

市第六实验小学 3227538 3663337

十三处学校 3297903

华油四中学校 3297709

市二中 3659502

市六中 3295186

市八中 3273252

市九中 3296090

四、执纪问责

1.对违规招生的中小学校,市教体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、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。对违规违纪的个人,按照干部管理条例,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、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;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。

2.家长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制假、用假等违法行为的,除取消报名资格外,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。

五、其他

由于是预估生源划片,实际报名中有可能出现生源不均衡的情况,如实际报名的学生超过学校承载能力,将由市教体局依据报名条件及先后顺序合理制定分流计划。

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,事关社会和谐稳定,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执行国家和省、沧州市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行为,确保我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为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。

本方案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。如有变动,以补充通知为准。在报名中如遇问题,可拨打电话:

3278869 3278811(工作时间)

河间市教育体育局

2025年7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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